
官方回应农户300亩杨树被禁止砍伐 护林二十余年终难获补偿!近日安全配资门户网,黑龙江齐齐哈尔农户王桂菊反映,23年前她种下了数万棵杨树。近年这些杨树成材准备采伐时,却被告知林地已经被纳入当地自然保护区,禁止砍伐。
现年71岁的王桂菊称,她的杨树不仅现在不让砍伐,此前“退耕还林”的补助也一分钱没有拿到。这23年来,她每年投入大量财力和物力在300亩林地上,如果最终不能砍伐,她的辛苦将白费。

当地林业部门书面回复称,涉事林区不属于“退耕还林”,因此没有相关补助。对于林地被纳入保护区的补偿问题,齐齐哈尔市林草部门表示现行政策没有相关补偿规定。11月10日,当地表示正在研究协调此事。
王桂菊回忆,2002年在富海镇政府和大队领导的动员下,她决定在自己承包的360亩土地上造林,并与富民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了一份《造林承包合同》。根据合同,村委会将位于河套大山包子西360亩退耕还草地发包给王桂菊用于造林,承包期为25年。合同约定第一年造林成活率要达到85%以上,三年保存率须达到80%以上。合同期内,林木成熟后可以申请采伐,但国家政策调整时应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偿。

王桂菊说,第一年的树苗是政府提供的,第二年她又自费补种。经过二十余年的精心护理,这片林子才有了今天胸径20到40厘米的大树。她的女儿张丽表示,父亲去世后,家里一直是母亲一个人操心这片林地。据母女俩推算,305.5亩地种植的杨树至少有3万棵。
2024年,张丽准备办理采伐证时,了解到这片林地已被纳入黑龙江乌裕尔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。同年12月4日,保护区管护中心拒绝了她的采伐请求,理由是该区域属于自然保护区缓冲区,禁止采伐。张丽认为相关部门应该给予补偿。

齐齐哈尔市林草局在2025年9月23日的回复中称,未发现针对该保护区林地划入的补偿规定。张丽还了解到,当年签订的合同写的是“退耕还林”地,但富裕县林草局告诉她,这300亩地块属于“三北”工程造林地,不享受退耕还林政策补贴。
张丽多次申请政府信息公开,但相关部门以涉密为由不予提供。张丽对县林业局的意见不服,向齐齐哈尔市林草局提出复查申请。齐齐哈尔市林草局出具的复查意见书称,2002年签订的合同只是《造林承包合同书》,而非“退耕还林合同”。

目前,当地政府正在探索通过“四议两公开”民主决策方式,用富民村集体林权互换张女士部分林权,但这一方案尚未实际操作。张丽表示,这个“林权互换”基本无可操作性。富海镇一名镇领导表示,他们正在积极协调此事,但尚未找到好的解决方案。

为了这300亩杨树安全配资门户网,王桂菊操劳了二十多年,患有多种疾病。除了十多年前因大水导致树木倒伏时卖了几万块钱外,林地基本没有产生其他经济效益。如今,造林承包合同即将到期,政府仍未提出具体解决方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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